日前,我市出台全程纪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督查考核和问责等全面从严治党五项制度。这是继我市在全省省辖市中第一家成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构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又一创新举措。
五项制度为《濮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试行)》《濮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试行)》《濮阳市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试行)》《濮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查考核办法(试行)》《濮阳市各级党组织问责工作程序暂行规定》。
《濮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制度(试行)》,要求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责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促使各责任主体履责由“被动”变“主动”,为考核、问责提供依据。《濮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谈话制度(试行)》对如何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恳谈、督责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的落实。
《濮阳市县(区)和市直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试行)》,就县区党委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自身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如何向市委述责述廉,以及如何在同级党委(党组)扩大会议上进行述责述廉,作出详细规定。
《濮阳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查考核办法(试行)》对如何督查纪委(纪检组)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情况,作出具体规定。
《濮阳市各级党组织问责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问责启动、调查核实、问责决定及问责决定执行程序进行细化,规范我市各级党组织问责工作程序,进一步增强操作性,确保用好问责利器,真正将问责落到实处。本报讯(记者王志浩通讯员主体宣)
4月21日,我市县区巡察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十届省委首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及全省巡察办主任座谈会精神,总结回顾我市县区巡察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县区巡察工作。
4月20日,我市召开干部调整集体谈话会。市委副书记李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亚雄进行廉政谈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汉征主持会议并通报近期干部调整情况。
研究《中共周口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听取周口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汇报等。会议研究了《中共周口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会议听取全省老干部工作“双先”表彰大会精神及我市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记者昨日从省纪委获悉,按照十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4月10日至12日下午,省委10个巡视组已全部进驻安阳等6个省辖市、龙安区等14个县(区)。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应主动接受被巡视市县(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昨日上午,全市法院系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法院和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并研究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副书记宁继学出席会议。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近日进驻鹤壁开展巡视工作。省委第二巡视组全体成员,省委巡视办有关人员;市四大班子成员,其他市厅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其他不属于省委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鹤壁市有关部门处理。
4月6日上午,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动员部署会在市行政服务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建民参加。通过扎实开展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日前,记者从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获悉,为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遂平县法院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遂平县法院全面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月30日下午,市委书记刘继标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案例通报,研究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管武装工作等。
3月28日,我市召开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会。黄亚雄强调,市委巡察机构要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加强政治学习,做好充足准备,做到依规依纪开展巡察。
“截至目前,新华区已顺利完成三轮巡察工作,新一轮巡察工作即将启动,巡察‘利剑’作用渐显。”3月22日,新华区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说。据了解,新华区自去年5月份开展党委巡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在巡察中边实践边探索,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通过抓住个性、把握共性,由点及面、强化整改,不断扩大巡察效果,切实发挥政治巡察治本作用。
3月22日上午,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发挥好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快构建责权明晰、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常态化党建工作运转机制,形成推进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自觉加强自我约束,检查和及时纠正在行使权力、廉政勤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做到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对《条例》规定的各种监督方式和中央最近下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每一名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忠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