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一巡视组进驻华龙区,进行为期50天左右的集中巡视。7月3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华龙区工作动员会召开,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米剑峰就巡视工作发表讲话。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付静,就做好巡视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明确要求。华龙区委书记刘洪浩主持会议。
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韩若冰及巡视组其他成员;华龙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其他县处级干部参加会议。华龙区纪委监察局和组织部班子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直单位、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区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米剑峰在讲话中指出,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省委巡视组和被巡视地方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十届省委非常重视巡视工作,省委常委会、省委书记专题会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华龙区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本轮巡视作为一次难得的“政治洗礼”,主动接受“政治体检”。
近日,川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刑事自诉拒执案件。被告人王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7月21日,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父母当场将2万元执行款交给申请人。
洪某于2014年4月借代某8.6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后经追要,洪某还其2万元,余6.6万元经多次追要无果,代某将洪某起诉到了山阳区人民法院。山阳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洪某偿还代某借款6.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洪某仍不履行偿还义务。遂代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法院执行攻坚战役开展以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打字开道”的执行理念,把严打拒执罪作为破解“执行难”工作的有力武器,对一批拒执“老赖”进行了公开宣判,并对涉嫌拒执罪的危害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打击拒执的社会氛围。被告孙某就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看到了不履行法院判决对自己生活的不利影响,当天就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4年6月,王某雇佣贺某等人给某单位送建筑材料,贺某在搬运过程中,被滑落的建筑材料砸伤。后贺某将王某诉至山阳区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等费用。经山阳区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共赔偿贺某各项损失321540元及鉴定费、诉讼费等。案件审理期间,王某一直未到庭参加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随后贺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5年4月,雷某向好友钟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雷某始终没有还款,经钟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雷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钟某欠款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雷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钟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张某因购买装修家具向好友赵某借款4.7万元。借款到期后,张某一直没有支付赵某欠款,经赵某多次催要张某仍不支付,后赵某将张某诉至焦作山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张某应支付赵某借款4.7万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义务,赵某无奈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焦作市某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在看到自己上了“黑名单”,并在网上公布,被群众围观、领导约谈。当即到山阳区法院履行了3万元的货款,杨某诉陈某拖欠货款一案执结完毕。
2016年9月,曹某向好友崔某借款7000元,说一个月内还款。借款到期后,曹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款。经崔某多次打电话催要,曹某都只答应马上还款,几个月过去了,仍不还款。崔某将曹某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曹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崔某7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曹某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崔某遂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3年3月,徐某因翻盖房屋向好友金某借款9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徐某未按时还款,金某多次找徐某,徐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拒不还款。后金某将其诉至山阳区法院,经法院判决,判令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金某欠款9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金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2日,被执行人主动到山阳区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0年,罗某因购买车辆资金不足,向其朋友钱某借款10万元,但是在约定借款期限到期后,罗某未能偿还借款。钱某向山阳区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书生效后,罗某不仅没有及时还款,还将其名下的房、车转移至其姐姐名下。钱某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对罗某强制执行。
山阳区法院在“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中,申请人华某在焦作市一加油站偶遇被执行人郭某,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电话后迅速行动,成功将被执行人郭某连人带车拘传山阳区法院,本院执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7月,丁某装修房屋向好友郝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丁某未按时还款。郝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丁某诉至山阳区法院,法院判决,判令丁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郝某欠款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丁某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郝某只能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月26日,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恶意拖欠工程款的“老赖”靳某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在强大的法律震慑下,靳某主动联系家人将工程款交到了山阳区人民法院,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