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自市司法局获悉,该局今年年初以来,研究制订系列创新措施,推动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市人大工作评议。
强化组织和经费保障。该局调查核实村级专职调解员配备情况,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乡镇、村居调解员人员不到位、经费不落实的县区进行专项督查。
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该局进行人民调解卷宗评查;举办县乡骨干调解员培训班,主要培训土地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群体性事件调解的法律适用和调解技巧。
加大考核和奖惩力度。该局出台《濮阳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考核办法》;推荐申报省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人金牌调解室;筹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会议。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该局挖掘总结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培养树立先进典型;编印《龙都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
创新运用“互联网+”模式。该局坚持与时俱进,倾力打造覆盖全面、方式多元、管理科学、运作高效的“龙都智慧民调”系统,构建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两个快速通道,做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化解。
今年以来,宝丰县张八桥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宝丰县张八桥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作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会上,濮阳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开发区新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石林、范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经洲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工作。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分别对辖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为期2-3天的集中业务培训,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明显提升。今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8205件,调成17477件,调解率100%,调成率96%。
5月16日上午,尉氏县政协主席高玲、副主席刘四保、师秀亭等19名委员赴门楼任乡,专题调研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副县长吕进波、县司法局局长陈群山等陪同。
为全力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唐河县城郊乡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方式,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中源头预防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她是替政府排忧、为百姓解难的基层司法工作者,在她的辖区内,哪里有不可调和的重大矛盾纠纷,哪里就有她忙里忙外的调解脚步。从事司法工作十多年来,她与人民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
会上,濮阳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开发区新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石林、范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经洲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记者6月23日从鲁山县司法局了解到,司法部近日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鲁山县张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司法单位。
3月23日上午,商丘市睢阳区司法局新城司法所组织辖区30余名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12月22日上午,尉氏县优秀人民调解员表彰暨经验交流现场会在该县永兴镇政府召开,71名优秀民调员受表彰。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武超、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韩齐出席会议,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建山、县司法局局长陈群山、永兴镇镇长赵芳有关负责人及各乡镇司法所长、优秀人民调解员等100余人参加会议。
为提高农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技能和业务水平,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1月3日,佃庄镇邀请伊滨区司法办主任王仁武等一行5人到佃庄镇对人民解调员进行业务培训。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人员、各行政村人民调解员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以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以“以民为本,便民利民”为理念,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切入点,积极建立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确保事故处理快速、及时、公平、公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7月28日上午,尉氏县优秀人民调解员上半年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召开
今年以来,汝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以“以民为本,便民利民”为理念,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公正廉洁执法为切入点,积极建立人民调解员工作机制,确保事故处理快速、及时、公平、公正,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