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通知还规定,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今年开始减免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而发生的契税、印花税,可减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降低改革成本,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更好地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3月30日上午,叶县财政局副局长贾建峰询问10个项目的报送工作,“这10个项目都是村集体项目,经过了严格评审,必须尽快上马。记者同时从该县扶贫办获悉,今年全县要扶持120个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每个村扶持资金50万元,目前资金已备付到位,各村项目审核通过后将予以拨付支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6月30日,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在濮阳迎宾馆召开。李刚在讲话中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
6月4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幕即将拉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四个原则,不能有半点儿含糊。
6月4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我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幕即将拉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管长远、打基础,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重大改革。
农业部日前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至22个,与此同时,能让农民变成村集体“股东”的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试点正在全国多个地区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今年有望密集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