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笔者从濮阳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获悉,《濮阳县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督查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执行能力和落实能力,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确保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高效推进和如期完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濮阳县出台了该《办法》。
该县将针对在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上级工作指示、决定或县委、县政府议定事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牵头、承办单位组织协调不力或推诿扯皮,影响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的;协办单位对责任明确的协办事项不作为、慢作为,或推诿扯皮不执行,影响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的;遇到问题不及时沟通、协调、请示、报告,造成工作延误的;面对问题不敢担当、回避退让,使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影响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的;工作效率低下,未能按计划进度和时间节点要求推进落实的(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除外);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或瞒报、漏报、迟报重要情况,产生不良影响的;督办后整改不力或不予整改落实的等,严重影响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推进落实的情况,对牵头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记者常洪涛)“《脱贫攻坚工作奖惩办法》的出台,是我县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受到一票否决的乡(镇、办事处)领导、行政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也进行相应处罚。
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举报人可获500元至30万元的奖励。市民发现吸食、注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以及走私、非法运输、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或线索,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汝州市庙下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庙下镇争先创优奖励办法》。
为充分调动机关单位和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在全镇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汝州市庙下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庙下镇争先创优奖励办法》。
5月4日下午,市政协机关党委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第二届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通过了选举办法,选举李如生等9名同志为新一届市政协机关党委委员。
“这下我办理个人事宜就不用再回老家,在扶沟就可以办理了。”近日,在扶沟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安徽省界首市陶庙镇的王女士领到了期盼已久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教育服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平顶山市近日出台了《平顶山市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公众举报平顶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查实后将给予200元奖励。
近日,省政府印发《河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将从组织制度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市民满意度等六个方面进行考核。办法指出,此次考核对象为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市、本县(市)“菜篮子”工作负总责。
4月20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这对于压实领导责任、抓实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在专项考核方面,加大对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的考核力度。
《办法》明确规定,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外,入网食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项目从事食品销售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6日,我市将对各县区2016年度脱贫情况进行督导审核。本次督导采取“到村抽户”的方式进行,每村抽取5户贫困户,对今年108个退出贫困村进行拉网式督导。
户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进城务工人员,收入稳定,信誉良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权利。
今后,在城镇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均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不低于职工工资的5%、不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第二届舞钢环湖马拉松赛将于4月16日举办。卫计监督员对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监督指导意见,并责令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4月10日,从省民政厅传出消息,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通知,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据悉,此次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后,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4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