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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三确保”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2020-02-19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濮阳讯(记者 王鑫 通讯员 胡庆荣 李艳丽)林海花园居民出现了“用药难”?别急,附近药店开通微信服务,将药品送到居民门口,又安全又快捷。

面对疫情防控异常严峻的形势,濮阳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树牢以人民为中心、人民群众生命至上的思想,抓质量、保安全,抓供给、保稳定,以快严细实的作风,确保辖区药品质量安全,经营秩序规范,人民群众健康。

大喇叭吹得响 确保政策宣传入脑入心

该局利用LED屏、发微信、挂条幅、张贴公告及海报等途径,大力加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正确知识宣传,破解不实谣言,提振社会信心,稳定社会秩序。在前期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药店购买的发热、咳嗽类药品人员相关信息的同时,2月8日晚,连夜通过微信群要求辖区所有药店暂停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并立即开展自查,下架相关药品,妥善进行保管,同时第二天即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93家药店的显著位置张贴市局文件,督促药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诚信经营,确保第一时间将上级的新部署新要求传达到每名店员,做到人人熟知,知行合一。截止目前,共下发张贴市局文件186份,张贴公告及宣传海报186份,通过微信群转发市局文件、督查通报、提醒告诫等12次,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40幅,凡是有LED屏的药店全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严规矩抓得死 确保监督管理执法到位

该局坚持做到“四查”,一查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凡是营业场所没有定时消杀、进出人员不戴口罩、门口不量体温、购药人员结算扎堆排队的一律暂停营业;二查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是否落实到位,对购进票据、供货方资质不齐全,驻店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2月12日后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一律依法从重查处;三查药品价格规定是否落实到位,没有明码标价,购销差价率不符合国家总局最新出台规定的,哄抬药品价格、销售价格欺诈的一律依法处罚;四查药品广告信息的规定是否落实到位,对违法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广告一律依法从重查处,时刻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该局已对2家药店在门口不量体温责令暂停营业,对1家药店购销记录不完整、违规销售药品的进行了行政处罚,同时,将有关信息转发到辖区药店微信群,提醒告诫其他药店警钟长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建平台优服务 确保政策多快好省落地

该局坚持落细落实、用足用好省、市、区三级政府出台的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利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实施登记注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四个办”服务,提供全天候政策咨询服务。同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企业“运输难”的问题,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及时为药品经营企业办理车辆通行证16张,保障了药品供应;针对药品经营企业员工“出门难”的问题,在符合政策要求下为企业出示证明140份,保障了人员力量。

(映象网濮阳热线:13323933198投稿邮箱:hntvjtbd@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文章关键词:濮阳市 市场监管局 经开区分局 责编:李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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