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濮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近日,濮阳市印发了《濮阳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指出,将全面杜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燃料油等燃料使用,以及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使用,重点区域做到清零。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3月4日至12日,分为自查自纠阶段、重点区域督查阶段、全面抽查阶段;整治范围南到濮阳县新南环路、北到国道342、西到开发区西缘、东到省道209的区域。重点区域范围为濮上路以东、国道106以西、卫都路以南、冀鲁豫铁路以北。
此外,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市督查、监察等部门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联合督导检查,在抽查督查中发现有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将对相关负责人严肃问责。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将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鼓励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并举报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一经查实,奖励500元以上。
3月26日,濮阳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杜新军深入华龙区,先后到马颊河廉政文化园、胜利办马呼屯村、东方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处,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调研。
3月26日,濮阳市消防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召开。副市长郭智深出席会议。
3月25日,濮阳市副市长黄守玺带领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营商办等部门负责人前往华龙区、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地调研城建项目建设情况。
3月26日,濮阳市清明节文明祭扫暨大气污染防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