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我们清丰县,你一眼就能看出谁是党员。党员都把戴党徽当成了一种荣耀。”3月16日,清丰县城关镇高庄村党支部书记高建国说。
党徽是党的象征,是党员身份的标志。佩戴党徽,既是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每名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的一种外在表现,有利于党员亮身份、受监督、树形象,更能激励党员尽义务、履职责、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
今年,清丰县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全县3万余名党员统一配发了党徽,印发了《关于党员规范佩戴党徽徽章的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自觉佩戴党徽,维护党的形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佩戴党徽;党员在工作时间或参加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志愿服务时必须佩戴党徽;严禁把党徽借给非中共党员佩戴;被开除党籍的党员必须上交党徽等。
党员佩戴党徽活动,使全县党员胸前焕发出了党的光辉,进一步增强了政治荣誉感和自信感,凝聚了“我是党员,我光荣”“我是党员,我一定要走在群众前列,决不为组织丢脸、决不让群众说不”等共识。目前,佩戴党徽已成为清丰县党员的自觉行为、街头巷尾的一道亮丽风景线。本报讯(记者王莹通讯员张敏孟婷)
2月9日,清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主持并讲话,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2月16日,清丰县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在濮阳迎宾馆举行开发性金融全面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封市一师附小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开封市教育局党组要求,学校党支部经过认真准备,报请教育局党组领导同意,于1月18日召开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0月20日下午,确山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韩学锦在县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冒雨来到确山县县交通运输局就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5月22日,张团结、蔡勇、李友先、楚翠昕等民权县34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老年活动中心第二会议室参加了全市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两学一做”《准则》《条例》知识现场测试。
按照省纪委“清风中原、廉洁双节”廉政集中教育系列活动的安排,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要求,2月11日,市委举行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党课。市委书记陶明伦围绕“尚廉守廉,保持基本操守;倡廉问廉,从严管党治党”讲廉政党课,省纪委常委魏治功宣讲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公乐主持。
为确保本次县“两会”风清气正,该县纪委、县委政府督查室和“一改双优”活动办联合成立了会风会纪监督组,并在代表委员驻地和会场设置了监督小组,在各代表团和界别组安排了监督员,全体代表委员还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镜鉴》、《警钟》。
3月20日下午,确山县司法局召开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
3月20日下午,确山县竹沟镇召开“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活动。机关全体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镇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主持。会上,李杰同志传达了《竹沟镇“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并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党员的管理,深化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促进作风、学风、教风持续转变,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
3月17日上午,河南省确山县卫计委在东四楼会议室召开全县卫计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县卫计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委属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职、委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原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魏青波主持会议。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召开后,确山县人民检察院随即召开专题会,认真传达会议精神,掀起“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热潮。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县纪委“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山县审计局于3月14日下午组织召开“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集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局长赫运彩主持会议,纪检组长王中立传达县纪委会议精神。
省、市纪委召开“‘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后,确山县纪委及时制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召开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迅速掀起学习“准则”“条例”“规则”的热潮。
按省、市纪委统一安排,3月13日下午,确山县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动员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陶玉强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