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晓)近日,记者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2019年5月6日,河南银保监局发布了豫银保监保罚决字〔201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国元农险濮阳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罚款0.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万红莉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国元农险濮阳支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依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决定对国元农险濮阳支公司警告,罚款0.5万元;对直接责任人万红莉警告,罚款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