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杜明甫)2022年,范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重要指示,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公益诉讼作为主动融入大局,立足检察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2022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3 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21件;安全生产领域3件;英烈保护领域1件(辛庄忠烈碑);等外案件10件。办理民事公益诉讼7件,发出诉前公告7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判决2件,法院全部支持诉讼请求。索赔公益诉讼赔偿金93万余元。向相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两份。
围绕中心大局,扎实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联合县河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黄河“清四乱”和“河道行洪”、黄河千里大巡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6.7公里,整治违法养殖场11个,拆除大型砂石料场2处,拆除其他违法建筑2处,恢复原有土地性质120余亩。落实“田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土地资源司法保护。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约21亩。
依托专项行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部署,结合范县实际,先后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文物保护”等专项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其中范县检察院办理的“胡楼烈士墓群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濮阳市院评为2021年度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积极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护生态资源。主动加强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范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治理豫鲁两省交界处农业灌溉渠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濮阳市院评为2021年度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
聚焦食品药品监督,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专项监督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农村集体就餐中出现的部分厨师、帮厨未按照要求取得健康证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向范县十二个乡镇、两个办事处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现相关问题已有所好转。
通过对食品药品类刑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有效震慑了该类犯罪,依法保护了食品药品安全。
强化监督职责,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针对通信公司在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方面存在漏洞的问题,范县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溯源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范县公园、停车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存在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截止目前共有20处场所57个问题得到整改,切实保障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针对部分加油站在加油泵箱柜及周边张贴收款码和防疫二维码,并且在加油区使用手机扫码支付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对范县辖区加油站进行排查和整改,依法排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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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2月10日下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俊主持,西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国权到会督导。
范县人民检察院扎实推进机关党建标准化建设,创新“党建+”模式,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促进党建工作出亮点、出特色、出成效。
春归万物生,策马踏新程。2月9日上午,应西平县人民检察院邀请,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杨红梅、第一检察部主任张芯华、综合业务部负责人徐显伟等一行到西平县院进行交流学习。
2月6日上午,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发出了2023年第一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由泌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燕向泌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送达,助力烈士寻亲。
花开疫散,再启新程。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护苗”行动的安排,2月7日上午,范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濮阳市心理咨询协会、河南大白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大白心理)在范县希望中学开展了“法治宣讲+心理体检”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活动。
2022年,范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的建设、清廉机关建设等工作相结合,通过狠抓学廉、思廉、督廉、倡廉,以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清廉的检察队伍。
为进一步规范案卡填录,提升填录工作质效,2月6日下午,范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卡填录约谈会,于爱江检察长对案卡填录有瑕疵的检察官进行集中约谈,相关分管党组成员参加会议。
2月6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唐伟杰主持,党组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参加。
2023年2月2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学习标兵”颁奖仪式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推进会,为周宏伟、姚晓静、刘亚江、张如梦、李晓菲5名干警颁发“学习标兵”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