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刘筱桐)今年以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结合“六防六促”工作要求,引入诉前调解制度,搭建平等交流、定分止争平台,构建以检调对接为基础的刑事和解工作新格局,有效化解检察环节各类矛盾纠纷,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转变工作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为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今年2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在原有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基础上,主动对接,与县法院、县司法局联合制订《清丰县轻微刑事案件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实施意见》。《意见》聚焦工作职能衔接,明确工作理念,厘清适用范围,秉持当事人自愿、以事实为基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原则,充分尊重相关当事人意愿,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和解,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明确职责定位,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调解也是执法”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把源头治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同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把案件范围关、自愿申请关、程序衔接、协助调解和监督落实。对双方当事人可达成的和解意愿的案件,在全面审查卷宗的基础上整理前期调解情况,出具《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委派调解函》,连同相关文书材料及时移送至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调解程序,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回复。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在收到调解委员会答复函及相关材料后,依法作出批捕、不批捕或起诉、不起诉决定。
完善工作机制,搭好“矛盾化解”平台
为加大检调对接工作力度,降低信访案件风险,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评估预警作为办理各类案件的必经程序,要求办案部门和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准确评估执法办案风险,全面掌握涉案矛盾纠纷,同时定期向本院第五检察部报告案件风险点。同时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健全检调对接联席会议、案件信息互通等配套机制,研究对接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衔接配合。并结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掌握“第一手”社会矛盾线索,坚持以人为本,稳中求进,探索构建调解办案司法联动。通过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日常值班时,发现一起未达成调解的交通肇事案件线索。值班检察官当即借助公安系统调取案件相关信息,并上报至办公室主任及分管领导。通过提前介入、移送调解委员会调处等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促成双方和解,减少社会对立面,充分彰显检察温暖、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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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8月11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栾贵谦一行向县应急管理局送达“八号检察建议”。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马文彬,公安局分管安全生产案件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光山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在强化社会治安管控的同时,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标,用心化解“小矛盾”,汇聚社会“大平安”。
“检察官阿姨,我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了,我一定珍惜学习机会,不辜负你们对我的帮助,用优异成绩回报家乡和社会各界的关爱。”
为进一步做好清丰县看守所监管安全工作,清丰县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多措并举,抓实抓细抓好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
8月11日下午,杞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质量建设年”推进会暨1-7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推进会。
各地因城施策稳地产措施仍在进一步发力。《证券日报》记者梳理获悉,继今年7月份超85城发布稳楼市政策后,8月份以来,全国又有多个城市陆续出台相关稳楼市政策,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房认定标准、预售政策、人才购房补贴等多个方面。
8月8日上午,农民工代表徐老包、杨小白,怀着感激之情来到焦作市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将一面写着“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的锦旗送到工作人员手中。
严防危险物、违禁品流入监区,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清丰县看守所绝对安全,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清丰县看守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县看守所武警中队共同组织了一场监区安全大检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鲁淑君参加专项监督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助企纾困”的政策要求,帮助对口联系企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息县检察院大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活动,组织企业服务专员、项目服务专员上门开展服务,念好“问、解、助”“三字经”,争当“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的“急先锋”。
近日,由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关某廷与关某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南乐县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