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王磊)“小林,通过和家庭教育指导老师沟通你现在有什么感受?”
“我感受到了被人重视和关心,我感觉很幸福,我要踏踏实实的做事,力所能及的帮助更多的人。”
2022年5月12日下午,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网络视频向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林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并联合共青团华龙区委对林某某及其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被不起诉人林某某系福建省福清市人,在校期间因厌烦家长、学校约束而中途辍学,想要自力更生赚钱的他误入歧途,实施了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犯罪行为。2021年11月12日,华龙区检察院对林某某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六个月。同时,案件承办人针对林某某的犯罪原因向其家长提出了重返学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个性化帮教方案,委托当地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异地考察。2022年5月12日考察期满,因疫情、路途较远等因素,华龙区检察院决定对林某某通过网络视频的方式线上宣布不起诉决定。
为了巩固帮教效果,在华龙区检察院与共青团华龙区委合作开展“青翼家园”项目的基础上,由团区委选派了三位经验丰富的家庭教育老师对林某某及父母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三位老师通过问答对话、游戏互动的方式解读家庭亲子关系,与林某某深入交流,引导他找准正确的人生方向,脚踏实地才能茁壮成长。同时,提醒家长孩子的成长道路上不可缺位,要在生活中多些沟通和交流。林某某表示自己感受到了被关注和重视,今后自己要踏踏实实的做事,力所能及的去帮助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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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中孟轲村支部书记冯建川第一时间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全体党员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中去。织密防控网格,坚决阻断病毒输入,保护全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
疫情之下,“菜篮子”“米袋子”等生活物资保障成为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落实清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指示要求,强化协同、多方发力,有力保障了中央公园、明月水岸2个小区,2300户6000余名居民居家生活物资需求,解决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保障。
5月11日,恰逢国际护士节来临之际,濮阳市华龙区任丘路街道清华社区门口出现了一道亮丽又浪漫的风景线,女士手捧鲜花,依次送到“大白”手中。
近期,郑州市金水区沙口路小学积极响应号召,通过线上云调查、隔屏云启动、公益云讲座,“五个一”亲子活动,搭建家校沟通平台,助力广大家长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营造重视家庭、依法家教、传承家风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近日,商城县人民检察院“护苗宣讲团”走进县第二小学,开展以“预防性侵 护苗成长”为主题的普法教育活动,活动为期一周,为全校2400余名学生送去了一份“法治大礼包”。
5月9日下午,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近期重点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保忠主持会议并讲话,各班子成员、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5月10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志军一行到汝阳县人民检察院调研指导工作。
为确保疫情期间办案不停摆、庭审不延期,2022年5月10日下午,华龙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通过“云庭审”的方式就刘某某行贿一案如期进行线上开庭。
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近日,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9日至15日宣传周期间,以“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为主题,面向广大家庭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
5月9日下午,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1-4月份检察工作分析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宝霞主持,院中层以上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