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闫伟东)2022年4月7日下午,南乐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占英和专职检委会委员任小杰的带领下,和南乐县红十字会联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和生活用品,向困难申请人传递司法关怀。
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一方缺乏赔偿能力等原因,致使受害方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情况时有发生。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开展多元化司法救助,通过“司法机关救助+社会救助”模式,对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等多种救助模式,帮助他们渡过生活难关,进一步传递检察温度,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关怀和温暖。
2020年12月,救助申请人郭某某因一起交通事故腿部受伤,经鉴定为重伤二级,住院300余天,造成申请人经济损失仅医药费已经有27万之余,后续还需长期治疗。郭某某原本是家中顶梁柱,其妻子在家中照顾两个孩子和老人,事故后家中经济来源骤减,肇事者王某某年龄较大且不具有赔偿能力,导致本不富裕的郭某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在接到郭某某司法救助申请后,南乐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核定郭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又积极与南乐县红十字会沟通联系、协调及时对其进行救助。收到救助金后,郭某某和其妻子热泪盈眶,多次对检察机关和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鞠躬致谢。
随后的工作中,南乐县检察院还将继续加大与红十字会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制订详细多元救助细则,秉承司法为民宗旨,发挥好司法救助、多元救助作用,更好致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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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在南乐县沃圃生智慧农业节水示范园,“水肥系统”正在进行定时、定点、定量自动化灌溉施肥。“‘水肥系统’就是园区的智慧农业管理系统。”园区负责人邓雪说,系统不仅能够监测灌溉区域内的气象墒情信息数据,还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分析指导灌溉,从而实现“控水减肥”的目标。据综合测算,系统可节水40%~70%,节肥30%~50%,节省人工90%。
4月13日,南乐县召开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攻坚行动推进会和绿色食品产业链培育暨产业招商工作推进会,县领导邵平、王淑娟、郭专政、董亚美、王振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书记及分管人居环境副职,人居环境督导组负责同志参加。
为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发生,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清丰县社会大局稳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精神障碍专项排查活动。多措并举,扎实落实各项排查措施,制定专项检察活动方案,依法有序开展相关排查活动。
南乐县充分发挥各乡镇环境、区位、技术等优势,因村而异,优化产业结构,培育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品牌,增加市场竞争力,推动构建“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国家安全,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近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4月13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检察官蔡民起到南乐县公安局寺庄派出所勘查一起非法经营案的被扣押车辆,邀请南乐县燃气企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技术指导。
为深入推进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工作落实,强化窨井盖问题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行,2022年4月12日下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南乐县住建局召开对接联席会。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精准施救,扎实做好司法救助,收到良好效果。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31 件 31 人,发放救助金 20 余万元,办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被《检察日报》报道,先后有三名救助人送锦旗致谢。
自4月2日以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把单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以赴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
4月11日,范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专门学习贯彻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主持,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