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闫伟东)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4月13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检察官蔡民起到南乐县公安局寺庄派出所勘查一起非法经营案的被扣押车辆,邀请南乐县燃气企业技术人员进行全程技术指导。
蔡民起首先向寺庄派出所办案人员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制发背景和落实举措等情况,共同学习了“第八号检察建议”里涉及的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同时,结合该所依法查处的王某非法经营案,建议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在依法固定全部证据后,鉴于该货车装载有灌装的天然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应当把依法扣押的“装载有天然气罐的厢式货车”依法及时处置,消除在执法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
寺庄派出所办案人员表示,侦查机关高度重视第八号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解决措施,为执法办案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工作思路,在依法固定案件证据后,依法及时处置涉案货车上装载的灌装天然气,共同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南乐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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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委《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的执行与落实,4月11日,清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对开展工作日禁止饮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随后召开由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院务会。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注重部门联动、区域协作、精准施救,扎实做好司法救助,收到良好效果。2018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 31 件 31 人,发放救助金 20 余万元,办理的两起案件分别被《检察日报》报道,先后有三名救助人送锦旗致谢。
4月13日记者了解到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华风剧场》—“小王说法栏目”正式开播。目的是为了向大家普及一些法律小知识,提升大家的基本法律素养及法律风险意识,本期栏目学习的新名词是“隔空猥亵”。
自4月2日以来,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把单位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以赴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络
4月13日凌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在漯河市区117条道路主干道上,环卫部门98台环卫消毒消杀作业车,在持续进行全城消杀作业。其中,有刚从临颍县城凯旋归来的突击队成员。
4月10日,南乐县召开能力作风建设第二次周调度会议,县领导邵平、王淑娟、鲁法中、李维、李善戎、杨艳虹、蒋智敏、杜宗欣、季景力、宋士宁、陈志广、韩凯、任一通、王振武、杨曙飞及县“十大战略”和重点工作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专项督查组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参加。
近日,南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以贾某某为首的特大“洗钱”团伙,涉案的2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查扣作案手机15部、银行卡84张,案件涉案流水多达2亿,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4月11日上午,范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2年度第一季度干警思想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违法违纪分析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4月11日,范县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专门学习贯彻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于爱江主持,中层正职以上人员参加会议。
范县检察院根据上级院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举措,从提高站位、建立机制、打击犯罪等方面贯彻落实“七号检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