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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贯彻落实全市党员干部工作日禁止饮酒规定

2022-04-13 19:37:4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栗岱莹)为进一步强化市纪委监委《关于禁止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的规定(试行)》的执行与落实,411日,清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对开展工作日禁止饮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随后召开由中层以上人员参加的院务会。

院务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跃峰传达了该规定和市纪委监委印发的《全市工作日禁止饮酒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指出,禁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日饮酒,是推进能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院干警要进一步从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该规定出台的意义。

杨斌检察长对该院开展工作日禁止饮酒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要抓好传达学习,要采取有力措施,将工作日禁止饮酒的要求传达至每名干警,确保不漏一人,切实维护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要压实责任,院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执行,履行好“一岗双责”,保证责任层层落实。

要严格督察,检务督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督察,重点对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中午、执行公务期间等重点时间节点以及酒驾醉驾等重点情形进行全面督察。一经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形,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会后,各部门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组织干警签订了《工作日禁止饮酒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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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清丰县检察院,禁止饮酒规定 责编:李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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