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闫伟东 任维娜)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月18日,南乐县检察院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玉民主持。
会上,南乐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关国志宣读了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和高检院《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调查报告》,并介绍了本次专项监督活动的重点监督范围和存在的问题及涉及行政机关相关职能的工作任务。
南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现付、县卫健委监督所长常国营均表示要全面摸排抗(抑)菌剂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和说明书不符合要求的案件线索,认真梳理在行政执法中反映出来的“消”字号产品以及药品生产、检测、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的制度机制漏洞,及时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南乐县公安局领导苏海营在发言时表示,今后要持续关注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加大对此类案件的办案力度。
针对在办理此类案件实践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证据的采集、罪名的认定等遇到的实际问题,南乐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宏伟有针对性地就证据的取证、定罪的标准、主观的认定等问题进行了指导,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最后,赵玉民副检察长发表讲话,他指出:一要注重协作配合,凝聚专项行动工作合力。民生无小事,各职能部门切实增强做好相关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等机制,形成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二要注重办好案件,保持从严打击高压态势。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开展专项行动的基本途径,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用实实在在的数据和典型案例说话,切实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争取办理一批典型案例,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推动县区域药品监管水平提升,保障老百姓获得更加安全可靠的民生产品。三、要注重深化职能,积极参与促进社会治理。在办准办好相关案件的同时,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结合办案深入分析案件特点、规律、发案原因以及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堵漏建制、依法行政,更好地履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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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新夫妇二人参加了四个公益组织,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他们用自己专业、优良、贴心的拍摄服务为留守儿童拍下最美的艺术照。黄德新夫妇还多次慰问孤寡老人、困难老人家庭,为老人送去尊敬和关怀。从传承优秀美德到投身公益环保中,两人并肩前行,奉献自己的爱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近日,商丘市文化街道办事处“强化组织、加大宣传;夯实基础、全面提升;强化建设、树立新风”三措并举稳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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