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孔璐璐)根据濮阳市委、县委安排部署,2月17日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干部第八次大学习。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以院领导分管口为单位在院三楼、四楼、七楼会议室开展。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参加检察院干部第八次“夜校”大学习。
在本次干部大学习中,学习濮阳市委、县委安排部署的《国务院电子政务工作简报(2022年第4期)》、《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动态信息(第2期)》、学习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中共濮阳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全省“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能力作风建设的通知》(濮发〔2021〕23号)、学习《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系列评论1—3》、学习濮阳市202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和清丰县2021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精神。此外,还学习了《濮阳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清丰县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会议精神》。
干部夜校学习在清丰县检察院持续开展,在学习常态中给干警充电,在点滴中开阔了干警的视野及思路,在无形中提升了干警综合素质,促进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伟锋先后到鑫芳生态农业、归园生态农业、天中人家、上元惠农农业走访慰问,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生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21年12月20日以来,清丰县司法局共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5人,全部通过网络、电话报到,再加上正在接受矫正的对象100余人,社区矫正管理与监督压力空前增大。2022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持续呈多点爆发趋势,疫情防控压力增大,清丰县疫情防控政策持续收紧,清丰县检察院在全面了解本地疫情防控政策的基础上,摸索出一条新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路径。
根据濮阳市委、清丰县委安排部署,2月17日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干部第八次大学习。
)随着疫情管控措施放宽,濮阳县各餐饮门店也陆续营业。近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乡镇餐饮行业油烟治理专项监督活动,联合濮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各乡镇饭店、酒楼等餐饮商户进行了现场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2022年2月17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与清丰县公安局在清丰县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启用仪式。清丰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共同揭牌,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022年2月15日,从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孔鼐,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
2月16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一行人在帮扶途中,突遇一户着火,他们紧急参与灭火,最终将火扑灭,保住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为持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深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2月10日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干部第七次大讨论。
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制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被河南省爱卫会命名为2021年度“河南省健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