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宋明增 通讯员 郭静)2022年2月15日,从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传来喜讯,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孔鼐,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
他创建的“四检益+”公益诉讼品牌被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品牌亮点工作。2021年1月,办理的“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诉金某顺等14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省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被评为2020年度濮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1月,办理的“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水利局履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职责案”、“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职责案”被评为2020年度濮阳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3月,办理的“谢某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案”、“清丰县华商置业有限公司诉清丰县某局人防征收行政争议化解案”被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9-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2021年10月,办理的“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限塑政策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省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相关工作方法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报道。
2021年,孔鼐同志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6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提请抗诉3件,均被采纳;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14份、发出民事审理违法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非诉执行监督建议2份、发出行政执行检察建议1份、发出行政审理违法检察建议13份,均被采纳。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4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2份,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办理的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诉清丰县某局不依法履职李某某损害军事利益一案,系濮阳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突破全市该领域案件空白。
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21年其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1件,农用地保护类案件6件,共督促清理生活垃圾7781.6吨,挽回复耕土地21092亩。通过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来严格保障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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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一行人在帮扶途中,突遇一户着火,他们紧急参与灭火,最终将火扑灭,保住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2月15日,正是农历正月十五,我国传统节日元宵节。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干警文化生活,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的元宵节氛围,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猜灯谜、诵经典、闹元宵”活动,全体干警积极参与,乐在其中。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会发展也出现很多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检察机关要适应新要求、迎接新挑战,通过办理优质案件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深化平安华龙建设。2022年2月11日,濮阳市华龙区检察院抽调84名干警下沉到辖区84个村(社区)集中开展矛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面对面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2月15日,平舆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学党史·猜灯谜·闹元宵”活动,将百年党史知识、党风廉政教育融入传统节日文化中,教育引导干警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提升政治素养,营造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2月11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
为持续提升干警综合素质,深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工作,2月10日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干部第七次大讨论。
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迅速行动、主动作为,制定《清丰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六防六促”专项行动方案》,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被河南省爱卫会命名为2021年度“河南省健康单位”。
2月7日,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2022年升旗仪式,动员全体干警接续奋斗,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一年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