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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

2020-04-03 09:54:0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濮阳讯(记者 王鑫 通讯员 胡庆荣 张怀中)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责任管理的要求,2020年3月30日,濮阳市委、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从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部门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开展履行食品安全职责巡察、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十个方面,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措施》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党政同责,实行“一岗双责”。各级政府要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压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林业、水利等监管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准出准入衔接,大力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建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要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执法力量向一线岗位倾斜;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要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

要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创建标准,高质量推进实施。坚持打建结合,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乳制品质量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和“优质粮食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

要以最严厉的处罚震慑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采取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依法从重判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建立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加大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强化对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联合惩戒,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

《措施》要求到2020年底,80%以上的县(区)达到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县(区)标准。到2022年,濮阳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

(映象网濮阳热线:13323933198 投稿邮箱:hntvjtbd@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文章关键词:濮阳,政府,出台,措施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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