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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关于加强市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告

2020-02-24 10:08:48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濮阳讯(记者 王鑫 实习生 谢斌)当下,濮阳疫情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企业纷纷复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人们纷纷把车辆停放在城市非机动车道和主次干道上,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而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加强市城区车辆停放管理,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政策上有哪些新的调整呢?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社区(小区)不得以加强疫情防控为由,限制或禁止本社区(小区)业主车辆出入。

二、全市所有具备车辆停放条件的社区(小区),应当允许业主车辆在所属地下车库和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限制停放时间。

三、小区业主车辆进出小区,应当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社区、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车内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查验(健康证或健康绿码),特别是对新入住小区的外来人员要严格查验,无健康证或健康绿码的一律不得进入小区。

四、业主在小区停放车辆,应当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占压消防通道和应急救援通道,必须将车辆停放到停车泊位或车库内。

五、各区政府(管委会)和乡(镇、办)负责加强监督管理,组织辖区内各小区车辆进入小区规范停放。市、区房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组织物业企业落实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要求。

六、市城区占用道路停放的车辆必须顺向、单排、靠道路右侧停放,禁止双排或多排停放;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有物理隔离设施的路段,禁止车辆在机动车道内停放;禁止阻塞消防通道、道路出入口、居民区及单位出口停放。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视情对车辆实施拖移。

七、小区业主随意停车干扰疫情管控秩序、影响救护车、消防救援车通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2月24日起施行,望广大市民给予理解支持。

特此通告。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映象网濮阳热线:13323933198投稿邮箱:hntvjtbd@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03719699)


文章关键词:濮阳市,城区,车辆停放,管理,通告 责编:李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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